在《亮剑》中,谁最能与李云龙心意相通?
是和李云龙搭档八年的政委赵刚?还是同李云龙生死与共的老婆田雨?又或是与李云龙默契配合的“铁三角”之二:孔捷和丁伟?再有李云龙的贴身警卫员魏大勇?
其实,都不然!
古龙在《七种武器》中曾写到:最了解你的人往往不是朋友,而是你的对手。
这句话放在李云龙的身上,答案就显而易见了:处于不同阵营的楚云飞,才是最了解李云龙的。
楚云飞毕业于黄埔五期,与李云龙频繁打交道时,是晋绥军358团上校团长。
在当时晋西北这片土地上,楚云飞和李云龙都被老百姓神话成能飞檐走壁,百步穿杨的侠客。
为此,日军还分别悬赏5万大洋,要他们的脑袋。
下面我就基于原著,跟大家讲讲楚云飞与李云龙的故事。相信看完之后,你一定会感慨万千。
楚云飞约李云龙赴宴
要说胆子大,李云龙是出了名的不要命。而楚云飞呢?他展现胆子的方式,显然更有创意。
这不,楚云飞就脑洞大开,给李云龙写信,邀请李云龙到日军重兵防守的河源县城赴宴。
这河源县城离山西第二大城市大同也只有几十公里,敢到那里去,以李云龙和楚云飞的身份,绝对是吃了熊心豹子胆。
到了约定时间,楚云飞到了,李云龙也没有失约。两人一番寒暄之后,李云龙带着魏大勇,楚云飞带着孙铭,一起出现在了河源县宪兵队长平田一郎的生日宴席上。
平田一郎是个好客之人,将整个县城的日伪军官都请到了聚仙楼吃席。
这可让楚云飞和李云龙捡到大便宜,一番枪战之下,所有的敌人都被包圆,无一生还。
闹出这么大的动静,按道理说:楚云飞和李云龙等四人,不能轻易出城。
好在河源县所有的军官都丧生了,下面的兵就是一盘散沙,这就让他们四人钻了空子,非常顺利出了城。
分手时,楚云飞送给李云龙一把勃朗宁手枪,以此留念。经过这次合作,两人对彼此都有了非常好的印象。
李云龙希望:你我兄弟一场,以后但愿不要在战场上相见。楚云飞回道:各为其主,真的遇到了也没有办法,各自保重吧。
几天后,楚云飞和李云龙的壮举惊动了我军总部以及日军华北地区的司令官。
受此影响,李云龙和楚云龙项上人头的悬赏金额都提高了十万大洋。
楚云飞给李云龙送礼
作为独立团政委的赵刚,后来也是通过内线情报,才知道李云龙瞒着他干了这么一件大事,当时就被震惊得目瞪口呆。
试想一下,如果当初赵刚知道李云龙要去赴楚云飞的这个约,相信他无论如何都会阻止李云龙的。
由此一来,也就不会有这场经典好戏看了。
接下来,李云龙带着独立团与日军两个中队的这场惨烈白刃战,将“亮剑”精神具化了。
在当时,就算是嗷嗷叫的独立团,从单兵能力来看,与日军的实力对比是10:1,就是我方10人才能对付敌方1人。
要是论火力,那就差得更多了,20:1都够呛。
可就在这样的情况下,李云龙部遇到了与之兵力是1:1的日军,而且还是实力最强劲的关东军。
这仗按照纸面数据来看,那是百分之一千的必败。赵刚想退,但李云龙决定干,狭路相逢勇者胜!
战后总结,独立团阵亡358人,存活30多人,日军阵亡371人,两个中队全军覆没。
前面讲到楚云飞送了李云龙一把勃朗宁,来而无往非礼也,这次战后,李云龙便给楚云飞送去了一把指挥刀和一副军用望远镜,还有一封字里行间充满了“凡尔赛”的信。
楚云飞也不白收李云龙的礼,还礼也非常实惠:子弹五万发。
在回信中,楚云飞盛赞李云龙是当世之荆轲,言语间,敬佩之意跃然纸上。
楚云飞助李云龙打山本特工队
正是因为李云龙此战太过于惊天动地,将日军不败神话打得粉碎,日军特工队创始人山本一木大佐决定拿李云龙开刀,像一支利箭直插李云龙的团部。
楚云飞得到情报,有这么一支行踪诡秘的日军小部队,在查看了其行动轨迹之后,发现这支队伍是冲李云龙去的。
他想给李云龙提个醒,但李云龙团部没有电台,只能作罢。
不过楚云飞也没有完全置之不理,他派出迫击炮连,炸了山本特工队的交通工具,又命令旗下一营在进山口埋伏。
楚云飞是这样想的:他认为凭李云龙的实力,对付这一小支日军,问题不大。要是李云龙将这群敌人全吞了,那么他就算白跑一趟。要是有一些漏网之鱼,那就是他的菜了。
结果事态的进展,完全超出了楚云飞的预料。
李云龙的团部遭受到了重创,李云龙也是侥幸捡了条命。
其实这不怪楚云飞,因为当时世界范围内特种作战理论也才刚形成,此前连听都没听说过。
不过,李云龙还真应该感谢楚云飞,楚云飞的预备方案对他后来发动平安县城战役,进而扬名立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。
要不是楚云飞够机警,没有着山本的道,将山本的特工队狠狠揍了一顿,击毙了30多个特工队,还让其没有交通工具的话,山本不会跑到就近的平安县城。
当时山本的特工队经过与李云龙和楚云飞两次交战后,从80多人,锐减到20多个,其中还有一大半是伤兵。
后来,李云龙招呼起上万人强攻平安县城,楚云飞带领358团也相当配合地加入了阻击援兵的战斗。
说是阻击战,但那场战斗可真不一般,与李云龙指挥的那场白刃战的难度差不了多少。
敌方是一个联队,与358团的兵力比是1:1,换作一般的团长早就跑了,但楚云飞就是有这个胆子去与敌方开打。
幸好,这次楚云飞给自己定的任务只是阻击,并不是消灭。战后李云龙功过相抵,楚云飞则当了无名英雄。
楚云飞给李云龙设下鸿门宴
黑云寨事件后,李云龙被降为了营长。楚云飞闻讯,特意给李云龙写信,请李云龙吃饭。
楚云飞太了解李云龙了,李云龙是个超级要面子的人,甚至到了虚荣的程度。他知道就算李云龙知道这是个鸿门宴,也一定会来。
果然,不出楚云飞的预料:李云龙在跟赵刚闹僵之后,带着两个警卫就来到了358团的驻地。
楚云飞请李云龙来,做了两手准备。
一是:劝李云龙转换门庭,跟着他混。他的部队马上就要扩编成师,给李云龙一个副师长干。
二是:如果李云龙不接受,那么明年今天就是李云龙的祭日。
楚云飞之所以这样做,是他预料到了双方的蜜月期已过,随时都会开战。而李云龙对他的威胁太大,不能成为朋友,那就提前消灭。
楚云飞的刀斧手早就备下,但他没有料到李云龙在腰间捆满了炸药。
没有办法,楚云飞只能被迫“亲自”将李云龙送出了城。
楚云飞与李云龙在正面战场较量
抗战结束之后,楚云飞被保送到了南京陆大的将官班深造,毕业后就被分配到了中央军89师任少将师长,全师美式装备,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。
在徐州的一个小地方赵庄,楚云飞的89师与李云龙的2师碰上了。
多年前,李云龙曾不希望他们在战场上遇见,楚云飞的回答是:遇到了,也只能真干。
楚云飞要拿下赵庄,增援碾庄,李云龙的任务是守住赵庄,阻击来援之敌。
楚云飞在战壕里,接受了记者曼林小姐的采访。在曼林小姐看来,这位将军身上散发出来的魅力,是她从未曾见过的。
这一战,打得是天翻地覆。到头来,楚云飞的部队硬是被李云龙的部队拖住了,离碾庄的40公里,成为了不可逾越的死地。
当然李云龙部队遭受的损失也大得惊人,跟着李云龙从晋西北带来的老底子在这场战后,几乎都打光了。
李云龙完成任务撤出赵庄后,楚云飞和李云龙又在碾庄碰到了。
两人谁都没有对谁手软,楚云飞给了李云龙一炮,李云龙送给楚云飞一梭子,结果两人同时倒下,双双到鬼门关里走了一遭。
楚云飞离开大陆登岛
楚云飞从昏迷中醒过来之后,当谈及李云龙时,楚云飞非但没有怨恨,反而还对李云龙赞不绝口,声称:我们是好朋友。其念旧之情,就好像要他命的不是李云龙一般。
属下们对此十分不解:既然是朋友,为何在战场上:一定要置对方于死地?
这个答案,楚云飞与李云龙不谋而合。
他们都认为:军人各为其主,私交不能影响立场。如果在关键时刻手软了,那就会丧失自己他们一直以来坚持的原则和信仰。
在电视剧中,接下来讲到了:楚云飞奉命离开大陆到岛上去之前的不舍画面。
这个片段原著中没有讲到,但我认为加得非常好。
看着楚云飞戴着白净的手套,捧起一把泥土带走时,那不舍和无奈之情,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他的心碎。
其实他不想走,但他又不得不走。
以身入局,终败走他乡。抗战时,他是英雄,与李云龙并肩作战。后来,他与李云龙兵戎相见,虽败但也不失一个职业军人的素养。
楚云飞识破李云龙的特战队
后面有关楚云飞与李云龙的故事,电视剧就没有拍摄了。
李云龙费劲心血,从全军万里挑一,打造出了我军第一支特战分队“梁山分队”。梁山分队共有108人,首任队长是段鹏,政委是林汉。
这支队伍经历打磨之后,终于在一个没有星星的夜晚潜伏上岛。
梁山分队一出手,就让敌方损失惨重。因为梁山分队提供的准确坐标,我方的炮击相当给力,还顺带消灭了三位久经沙场,成名已久的将军。
面对装备精良,每颗子弹都消灭一个敌人的梁山分队,敌方的军心都被打得涣散了。
但随着越来越多的情报被敌方收集起来,梁山分队的真面目也开始显露了出来。
楚云飞看到这些情报,突然联想到了当年山本一木的特工队,谜底揭晓:原来这不是一支普通的侦查分队,而是一支特种部队。
楚云飞对梁山分队有了清晰的定位之后,就开启了他的请君入瓮计策。
在这里不得不说:梁山分队是很牛,但由于刚组建不久,经验不足,再加之指挥官段鹏和林汉现场决策失误,从被楚云飞围12人,再到全部撤离时,共阵亡15人。
战后,段鹏和林汉被授予了一等功,但同时也被记大过。
每当李云龙想起那15个壮烈的队员时,都心疼得直哆嗦,在他的心里,梁山分队的每个人都是宝贝,给个师长都不换。
如果李云龙知道,这次让梁山分队损失惨重的是楚云飞时,估计他一定会大骂楚云飞。
楚云飞为李云龙写悼词
滚滚长江东逝水,浪花淘尽英雄,是非成败转头空。
什么是真英雄,那就是让敌人都佩服的人。
当李云龙英年早逝的消息传到对岸后,对岸的全体将士都对李云龙将军的逝世表达了深切哀悼。纵观李云龙抗战时的战功,哪一个不是“狭路相逢勇者胜”,打得日军闻风丧胆。
一直将李云龙当做知己的楚云飞,特地为李云龙写了一篇悼念文章,其用情之深,真是:听者伤心,闻者落泪。
在小说的结尾,李云龙曾住过的海边别墅,卖给了一个对岸的退伍军人。
这样就有许多读者,将这个别墅新主人联想到是楚云飞的后人。
原创文章,作者:管理员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://sina.com.cn.nomar.cn/archives/1070.html